1.1功能
AIS 的正確使用有助于加強海上生命安全、提高航行的安全性和效率,以及對海洋環境的保護。
AIS的功能
1、識別船只;
2、協助追蹤目標;
3、簡化信息交流;
4、提供其它輔助信息以避免碰撞發生。
AIS 能加強了船舶間避免碰撞的措施,增強了 ARPA 雷達、船舶交通管理系統、船舶報告的功能,在電子海圖上顯示所有船舶可視化的航向、航線、船名等信息,改進了海事通信的功能,提供了一種與通過 AIS 識別的船舶進行語音和文本通信的方法,增強了船舶的全局意識,使航海界進入了數字時代。
1.2起因通過岸基雷達搜集目標信號的船舶港口交通管理系統被稱為 VTS;
通過船基雷達搜集目標信號并顯示目標的航向、航速以及能模擬避碰的雷達被稱為 ARPA 避碰雷達。
二十世紀七、八十年代,是 VTS、ARPA 雷達長足發展的黃金時期,幾乎全球的所有的港口都安裝了 VTS,全部的遠航船舶都安裝了 ARPA 雷達。從1978 年到1999年的21年間,我國就建造了20個不同規模、不同類型的 VTS 站(不包括臺灣)。VTS、ARPA 雷達比以前的同類產品的性能的確提高了一大步,一時被人們用”無缺”來形容。
VTS 中心的顯示屏上可以看到通過岸基雷達接受到船舶的回波(目標),工作人員需要通過 VHF 直接詢問、問、VHF 通話加 VHF 測向、VHF 短消息等手段來獲得該船的船名并對該目標進行標識。經標識過目標其標識會跟隨船舶(目標)航行,直到船舶(目標)駛離 VTS 區域。為獲得船名并在顯示屏上確認其位置,VHF 與船舶通話是相當平凡的。
進人 VTS 中心機房,”正橫某某燈浮的船舶船名是什么?””請報船名?!薄闭埿旭偟綀蟾婢€后再報船名?!钡?VHF 通信叫喊聲叫個不停,叫喊聲已經成了 VTS 中心的一大特色,通過 VHF 確認船名和位置的工作花費了 VTS 中心中心人員的相當大的精力,對 VTS 的功能是一個削弱。
隨著航海事業的發展和人們航海通信導航儀器的要求提高,VTS 和 ARPA 雷達無法直接標識目標的問題就突出了。
1.3公約要求
海事組織規定安裝自動識別系統(AIS)的具體要求所有300總噸及以上的航行船舶,和500總噸及以上的非航行船舶,以及所有客船,應按如下要求配備一臺自動識別系統(AIS):
在2002年7月1日之前建造的航行船舶:客船不遲于2003年7月1日;液貨船不遲于2003年7月1日以后的一個船檢日;除客船和液貨船外的50,000總噸及以上的船舶,不遲于2004年7月1日;除客船和液貨船外的10,000總噸及以上但小于50,000總噸的船舶,不遲于2005年7月1日;除客船和液貨船外的3,000總噸及以上但小于10,000總噸的船舶,不遲于2006年7月 1日;除客船和液貨船外的300總噸及以上但小于3,000總噸的船舶,不遲于2007年7月1日。
1.4影響
自從 VTS 中船舶識別問題被重視和 AIS 的觀點被提出,海事組織對船舶識別和 AIS 的討論、研究、論證、測試、定標、推廣等方面的工作研究從未間斷過。每年都要召開多次 AIS 方面的會議并做出相應的決定。海事組織安全委員還成立了專門的 AIS 小組,統一協調 AIS 工作和進程。
AIS 方面的研究是一項巨大的工程,其討論、研究、論證、測試、定標、推廣等方面的工作需要參與海事組織的各成員國合作參與,有的測試、定標等工作的部分費用由海事組織支付的。
AIS 系統在沒有岸站的情況下同樣會自成系統,顯示周邊船舶的航行動態。開闊水域的船舶相對比較少,由于 AIS 系統有把的一艘船舶作為主要對象船,并將其主要數據顯示在顯示屏上的功能。很自然,AIS 系統會把對方船的主要數據顯示在顯示屏上,顯示目的是便于船舶之間的避讓和相互溝通。就是萬一避讓不當,造成兩船發生碰撞事故時,由于對方船的數據自動保存在 AIS 系統中,現場就可抓緊時間確認碰撞事實和了解損失情況等,不必象以前那樣先要詢問對方船名,船公司名稱等基本數據。在了解事故情況和調查階段,由于 AIS 系統會把對方船的航行數據自動保存的功能,雙方的動態一清二楚,事故的責任自然很容易判別。就是有一方有意篡改也是徒勞的。